一、全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市(州)分级实施。具体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4:30考《申论》。
二、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二)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三、省直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市州现场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3月7日至9日,市(州)网络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执行湘人发[2008]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省直单位网络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9:00至11日16:00,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pta.hnrst.gov.cn),进入“考试报名”界面,阅读《报名须知》,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于3月19日到长沙市军凯宾馆(远大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前栋三楼报名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市州的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现场报名和减免考务费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的,于 4 月 7日9:00至 4 月11 日16:00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省直各招考单位请于2月2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招考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在网上公布的咨询电话、单位地址和网站域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传真电话:2216521)。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各科目笔试成绩的合成比例及加分规定按湘人发[2008]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务数据采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附件2)对有关考务信息项编码后,再根据《考试信息系统考前数据管理规则》进行考务报名数据处理(《2008年度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代码表》详见附件3)。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本地加盖公章的《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考人员数据库和试卷预订数据库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尚不能自行光电阅读信息卡的市州可就近联系阅卡地点或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卡。各地有关数据上报后,未报经省人事考试院同意,一律不得自行更改。
六、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和省直招考单位要严格按照湘人发[2008]23号文件要求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切实做好考点考场设置和试卷保密等考务工作。要及时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参考人员,确保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工作客观公正顺利地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省直招考单位务必尽快将面试成绩、试卷(题本)和记分表格等送省人事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合成和存档备查。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采取计算机阅卷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登分、合分等错误,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查。参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查卷。查卷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是否有违纪记录和其它异常情况。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应在5月12日前将参考人员查卷申请汇总报省人事考试院。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请于5月7日至9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省委招待所1072 室)申请查卷。
八、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应于4月10、11日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要严格按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8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1份规格。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各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封签,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我院。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受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
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
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九、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
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要提前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书面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十、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5),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能走过场,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的培训工作,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附件6),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多于5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附件7),并由各地考务主管机构留存备查。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要严格按《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附件8)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全省笔试工作总值班室设在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2216500,2217795。值班时间从4月11日19时起至4月12日19时止,各地必须在同一时间安排专人值班。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7日17:00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9)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十二、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主管机构须派专人于4月14日前将题本和答题卡押运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十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按30%上缴省人事考试院。面试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
附件: 1、2008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2、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
3、2008年度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代码表
4、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限发各市、州)
5、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6、考场规则
7、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
8、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9、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