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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南人事考试网 2008-3-7 10:14:47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做好全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8]23号)精神,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市(州)分级实施。具体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4:30考《申论》。
        二、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二)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三、省直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市州现场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3月7日至9日,市(州)网络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执行湘人发[2008]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省直单位网络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9:00至11日16:00,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pta.hnrst.gov.cn),进入“考试报名”界面,阅读《报名须知》,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于3月19日到长沙市军凯宾馆(远大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前栋三楼报名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市州的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现场报名和减免考务费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的,于 4 月 7日9:00至 4 月11 日16:00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省直各招考单位请于2月2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招考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在网上公布的咨询电话、单位地址和网站域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传真电话:2216521)。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各科目笔试成绩的合成比例及加分规定按湘人发[2008]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务数据采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附件2)对有关考务信息项编码后,再根据《考试信息系统考前数据管理规则》进行考务报名数据处理(《2008年度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代码表》详见附件3)。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本地加盖公章的《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考人员数据库和试卷预订数据库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尚不能自行光电阅读信息卡的市州可就近联系阅卡地点或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卡。各地有关数据上报后,未报经省人事考试院同意,一律不得自行更改。
        六、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和省直招考单位要严格按照湘人发[2008]23号文件要求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切实做好考点考场设置和试卷保密等考务工作。要及时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参考人员,确保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工作客观公正顺利地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省直招考单位务必尽快将面试成绩、试卷(题本)和记分表格等送省人事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合成和存档备查。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采取计算机阅卷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登分、合分等错误,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查。参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查卷。查卷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是否有违纪记录和其它异常情况。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应在5月12日前将参考人员查卷申请汇总报省人事考试院。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请于5月7日至9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省委招待所1072 室)申请查卷。
        八、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应于4月10、11日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要严格按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8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1份规格。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各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封签,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我院。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受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
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
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九、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
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要提前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书面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十、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5),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能走过场,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的培训工作,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附件6),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多于5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附件7),并由各地考务主管机构留存备查。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要严格按《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附件8)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全省笔试工作总值班室设在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2216500,2217795。值班时间从4月11日19时起至4月12日19时止,各地必须在同一时间安排专人值班。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7日17:00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9)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十二、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主管机构须派专人于4月14日前将题本和答题卡押运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十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按30%上缴省人事考试院。面试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
附件:        1、2008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2、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
 3、2008年度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代码表
 4、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限发各市、州)
 5、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6、考场规则
 7、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
 8、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9、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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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Minimize
2008年全省公务员录用
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3月5-11日
省直招考单位网上报名
3月7-9日
全省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月5-13日
省直招考单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3月21日
各地向省人事考试院上报试卷预订单报考人员数据库和试卷预订数据库
4月7-11日
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10-11日
各地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省委招待所1072房),并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值班联系电话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4月12日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月14日
各地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答题卡和试题本送交省人事考试院。
5月7日
省人事考试院下发各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及数据,并公布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成绩。
5月7-9日
各地和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申请查卷
5月16日
省直招考单位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6月30日
全省完成面试工作。省直招考单位将面试成绩、面试题本和记分登记表格等送省人事考试院,合成公布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各地将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送交省人事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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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Minimize
                                              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
       为了切实做好全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全省各招考单位、职位的代码实行统一编码。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一、招考单位代码编制
      
招考单位代码为四位数。其中第一位数表示级别,即0:中央机关各单位,1:省级,2:市(州)级,3:区(市、县)级,4:乡(镇)级;第二位数表示系列,即0:党委系列,1: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系列,2:政府系列;第三、四为数表示在各级别和系列下的序号,即从01∽60统一编制的固定码。
      (一)各地通过查阅《省直单位代码表》(附后),将省直某单位代码的第一位数按规则更改后,即为某单位市(州)或区(市、县)级代码。如省委组织部的代码为1003,则长沙市委组织部代码为2003,浏阳市委组织部代码为3003。
       (二)乡(镇)级各招考单位的第三、四位数由各市(州)自行编写,序号统一为61∽99。如某乡(镇)政府代码为4061,乡(镇)人大代码为4162。

    二、招考职位代码编制     
         招考职位代码为三位数,其中第一位数表示考试类别,即1:A类,2:B类;第二、三为按01∽99编制招考单位的职位顺序数。如省委组织部有A类文秘、党建工作两个职位,B类计算机、建筑两个职位,则上述四个职位的职位代码分别编制为101,102,203,204。

    三、注意事项
1、各市(州)必须严格参照省直单位的代码表编制招考单位代码,如代码表中没有可以参照的单位代码,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2688018),由省人事考试院设定代码后下发使用。
       2、各市(州)务必根据职位编码规则,通过《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在对应的招考单位代码下新建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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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 Minimize
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08年4月12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二、铃声设置
8: 40 (短音)———— 考生入场
8: 50 (短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准备
9: 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开始
11: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
13:40 (短音)———— 考生入场
13:50 (短音)———— 申论考试预备
14:00 (长音)———— 申论考试开始
16:30 (长音)———— 申论考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4月11日下午
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培训情况。
(二)4月12日全天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8:25监考人员领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本、答题卡(试卷题本可作为答题纸使用)。
8:4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8: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纪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题本、答题卡,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不得向后翻页。
9: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9:10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0:45 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1: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并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下午: 申论
13: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13:25 监考人员领取申论考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13:4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考生该项考试在指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13: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14: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14: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14:30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6:15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6:3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并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申论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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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 Minimize
考 场 规 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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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8 Minimize
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行为。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设备或工具至座位的;
    (九)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十一)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二)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于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且应考人员在5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对于应考人员的其他违纪行为,提出警告。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报省人事考试院备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试卷按零分处理。
 1、不按规定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2、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3、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4、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七、应考人员有其他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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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9 Minimize
  考点设置情况表
市州:                    (盖章)
序号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考试类别
考场数
考点负责人
考点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市州考试值班电话
 
 
市州考试值班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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